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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员重新登记和发展新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5 13:11:19

各团体会员单位:

2021年10月18日,徐州市水利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按照水利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和市水务局党委对学会工作的发展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全面整合学会资源,更好地服务广大会员,推动水利科技创新、学术交流、人才推举、科普宣传等工作,努力服务我市水利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会员重新登记和发展新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登记工作的必要性

我会成立于1961年,经过60年的发展,成为我市水利科技事业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现有团体会员68家、个人会员1800余名,设12个专业委员会、2个工作委员会。由于学会成立时间长,一些会员资料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给学会与会员联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更好地服务于会员,加强学会与会员的沟通联系,非常有必要完善会员资料。

近日,我会对学会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在保留原有的“学会概况、组织机构、通知公告、学会动态、学术交流、科普园地”等栏目基础上,新增加了“电子刊物在线浏览、新技术推荐、线上继续教育、会员管理系统”等栏目。为会员提供免费继续学习的机会,在网上完成学习后,可下载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书”,非本会会员将无法在网上享受免费继续教育学习。

二、重新登记工作

(一)登记对象

徐州市水利学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二)工作安排

各团体会员负责本单位和个人会员重新登记汇总工作。具体包括:收集、审核、汇总和报送会员信息报表。

三、发展新会员工作

(一)个人会员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3.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在水利学科及相关领域内有一定专业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为本会个人会员:

1.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资历的科技人员;

2.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水利科技工作者;

3.热心支持学会工作并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管理工作者和长期从事学会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方式

1、各团体会员单位负责本单位个人会员发展登记、初审、汇总、报送工作。

2、市水利学会秘书处负责对各单位新发展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审核、登记、汇总等工作。

自愿申请,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均可成为本会的会员,并享有本会《章程》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四、时间安排

各团体单位会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会员重新登记和发展新会员工作。在填写《个人会员登记汇总表》(附件2),新申请入会的个人会员,请在备注栏目中注明“新”,并填写入会申请表(附件3)。以上表格可登录徐州市水利学会网站http://www.xzhes.net/下载。

2022年1月20日前,各团体单位完成本单位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信息报送工作。

联系人:陶 金,电话:18752111076,

邮箱:716087521@qq.com

附件:

1、徐州市水利学会团体会员登记汇总表

附件1:徐州市水利学会团体会员登记汇总表.xlsx

2、徐州市水利学会个人会员登记汇总表

附2:徐州市水利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xls

3、徐州市水利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附件3:徐州市水利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doc

    徐州市水利学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