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生态河湖 突出绿色发展
强力打造沛县河湖长制升级版
----沛县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调研报告
王 磊
(徐州市沛县水务局 江苏沛县 221600)
摘 要:近年来,沛县按照省、市关于全面实行深化河(湖)长制的部署要求,围绕水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水空间治理、水生态修复,创造性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作用。微山湖湖西水源地被评为首批“中国好水”水源地。投资24.76亿元的沛县供水PPP项目入选国家、省两级示范项目,获国务院督查激励,是全省唯一获得这一荣誉的县。
关键词:生态河湖 绿色发展 河湖长制 升级版
1 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1.1 健全制度体系,优化组织架构
出台《沛县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县镇村三级河(湖)长461名,其中县级河长13名,镇级河长114名,村级河长334名,设置省市县河(湖)长制公示牌1014个;印发实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并建立一河一档”“一湖一档”,制定《县级河湖长会议制度》等工作制度10项,投资100余万元建设河长巡河、水质监测等功能一体化的河长制信息平台1个。创立五级交办模式,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上下河长联动、河长助理联动、河长办联动、部门联动,对省市县镇村交办事项实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单办理,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1.2 突出问题导向,推进三乱整治
1.2.1 坚持党政主导,压实责任
为确保河湖“三乱”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县河道治理工作,坚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会商解决问题。河(湖)长制工作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职,强化工作调度,促进信息共享。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负责对全县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督办等工作;县财政局牵头负责统筹安排河湖专项整治经费;县国土资源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违法违规采砂、采矿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出具非法采砂、取土价值鉴定结论;县环保局牵头打击违反设置排污口,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等行为;县农委配合各地政府落实“三区规划”(禁养区、限制区和养殖区),整治河湖沿线畜禽水产养殖,清理非法圈圩养殖,依法打击电、毒、炸鱼等行为;县水务局牵头打击非法采砂、取土、擅自围垦河湖、擅自建设临(跨)河湖及穿堤工程设施等行为。各镇、街道办、场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也相应成立了专门机构,结合各地实际制定辖区内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出台了《沛县河湖综合整治考核和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县财政每年安排1500余万元资金,根据考核结果对各镇、街道河道综合整治进行补助。
1.2.2坚持因地制宜,因河施策
针对微山湖等河湖水域特点,各镇、街道、场对河湖内渔网、拉坡种植、非法圈圩养殖、非法采砂取土等乱占行为加大巡查力度,彻底清除到位;对所有违建房屋、非法码头等违建行为采取一定性、二关停、三拆除的办法,限期整改到位;对擅自设置排污口、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废污水等乱排行为,环保部门加大查处力度,该封堵的封堵,该处罚的处罚,确保达标排放。
1.2.3坚持消减存量,遏制增量
消减存量是河湖“三乱”整治的首要任务,遏制增量是河湖“三乱”整治的关键。对排查的问题清单,区分不同性质,加强分析研判,进行科学分类,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分清轻重缓急,拿出分类分布整治意见,协调推进存量消减工作。2018年我县对辖区内列为重点整治对象的微山湖(沛县部分)及京杭运河等13条省骨干河道,14条县级骨干河道进行专项排查,对发现的河湖“两违三乱”行为进行分类登记造册。我县纳入市考核的河湖“两违三乱”违法行为共410起,已清理410起,完成率100%。
2 河(湖)长制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2.1 聚力系统治理,筑牢生态屏障
2018年,我县以打造生态河湖为目标,以河(湖)长制为总揽,统筹做好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全县水环境得到明显提升。一是在水污染防治上强势发力。投资5.1亿元实施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投资2.2亿元实施13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资9亿元实施180个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工程。二是在水生态修复上深处着力。投资6.9亿元实施碧水绕城和农村生态河湖建设。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景观再造、生态修复等措施,实现引湖入城,全域水系贯通,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三是在水空间治理上持续用力。沛县建立“河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模式,大力开展河湖公共空间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助推乡村振兴。县政府统筹谋划,从河道畅通、岸坡整洁等八个方面,突出河湖“三乱”整治,强化边界联动,全面开展河湖公共空间治理。累计投资1.2亿元,整治县级河道550公里,镇级河道630公里,村级沟渠2000余公里,坑塘1000余处,清除违建750处60万余平方米,封堵排污口320处,修复植被520余万平方米。
2.2 加强水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
为确保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沛县始终高度重视微山湖水源地保护工作,多措并举,严格按照“水量保证、水质达标、管理规范、运行可靠、监控到位、信息共享、应急保障”的要求进行水源地建设,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2.2.1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水务局、环保局、交运局、农委、大屯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主导,水利、环保、大屯等部门具体办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会商机制,根据部门职责制定具体责任分工,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
2.2.3强化工程建设
近年来,我县先后共投入8000万元,实施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工程建设,包括生态修复与保护、水源地隔离、污染源整治、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安防监控及界牌警示标示等,实现一级保护区与外界隔离、补水区域水质净化、水质自动检测、时时视频监控、标示牌设置无漏点,水源地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提高。
2.2.3强化隐患整治
严格按照“三个没有”的标准实施污染源整治,投资1.13亿元,关闭二级保护区内旅游设,整改治理煤运码头及湖西航道过往船只污染源,清理鱼塘、围网5100亩,拆除迁移生活居住、餐饮设施10余处。现已顺利通过省住建厅、环保厅、水利厅联合组织的技术验收。
2.2.4强化水质监测
建立严格的水质监测体系,在取水口、水源地补水口及提升泵房各建成一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测水质,并与省检测系统联网,实现数据时时上传,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同时在保护区关键点位设置监测点9 个,严密监控水质变化发展情况。
2.2.5强化长效管护
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南四湖徐庄水源地管理所,严格执行保护区日常巡查制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可有效地应对各种违法事件。编制完成《沛县南四湖徐庄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水利系统应急预案》、《沛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沛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措施,并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3 创建边界五联机制,共谋湖区发展
针对微山湖插花地段较多、河湖“三乱”问题突出、整治难度大等问题,我县主动与山东省微山县沟通协调,建立了信息情况联通、矛盾纠纷联调、非法行为联打、河湖污染联治和防汛安全联保的边界“五联”工作新机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全面加强管理。边界治水“五联机制”实施以来,沛微两地联合流域机构组织开展7次大规模联合治水行动,共打击砂船32艘,拆除违建204处,违规设置鱼罾、鱼簖等捕鱼设施700余处,清理河道内水花生等有害水生植物约90000多平方米,封堵排污口50余处,两地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极大的改善了河湖生态环境,保障了两地的行洪安全,有效促进了苏鲁边界地区和谐与稳定。边界治水“五联机制”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中国水利报、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江苏电台、江苏经济报、徐州电视台、新浪网、搜狐网等20多家媒体宣传报道,中国水利部也专门编发简报在全国推广。
2.4 对接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建立“河长制+精准扶贫”模式,优先选聘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担任河道保洁员及巡查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一培训,统一发放工资,统一代缴人身意外保险,将劳动能力强的贫困户聘用为河道保洁员,月收入2600元左右,劳动能力相对薄弱的贫困户聘用为河道巡查员,月收入800元左右。目前全县已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620人作为河道保洁员及巡查员。我们积极践行生态脱贫之路,转变治水理念,创新治水思路,通过推行河长制与精准扶贫有机融合的模式,既保护了生态、美化了乡村,又让条条清渠释放“治水红利”,贫困户在家门口就吃上“绿色饭”和“生态饭”。“河长制+精准扶贫”模式,也先后被人民日报、中国水利报、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江苏电台、江苏经济报、徐州电视台、新浪网、搜狐网等20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3 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管护合力 探索治水新格局
3.1 启聘民间河长,守护健康河湖
沛县深化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部门机构到位,党政河长就位,无论流域骨干河湖还是镇村支流沟渠,越来越多的河流都有了健康守护责任人,2018年7月24日,沛县启聘20名“民间河长”。大家的河湖大家管,群众也不再是旁观者,而是参与者和监督者,我县聘用“民间河长”多为退休老干部、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等。老干部能主动发挥余热带头参与问水治水、发挥了治水工作中的经验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凝聚河湖社会共治管护合力,形成社会共管立体治水护水的新局面。同时沛县河长办建立的沛县智慧河湖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沛县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实现县、镇、村三级河(湖)长制体系的上下联通、信息共享、让更多民众参与河湖污染监督,管护治理中来,共同破解社会共管立体治水难题,合力推动全县治水工作,早日实现我县河湖,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3.2 聘任企业河长,拓宽治水渠道
拓宽公共参与渠道,破解社会综合治水难题,深化实施河长制的新亮点。2018年8月10日,沛县河长办与二十多位“企业河长”签署了与企业共同巡河、护河、治河社会共管的合作协议。聘任“企业河长”是我县在深化河长制工作做出的新举措、新探索,把企业法人聘任为“企业河(湖)长”,来组织开展河道保洁清理、监督违规排放、阻止沿岸违法乱建、控制滩面拉坡种植、进行环护知识宣传等公益活动,能充分体现企业社会责任感和环保意识,能够在多个层面助力河(湖)长制工作的开展,加快生态河湖建设的步伐,“企业河(湖)长”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弥补了河湖整治任务重、政府资金不足等难题,为共建生态河湖注入了新鲜血液。企业生产排污是污染的主要原因,他们治理自家企业污染会有更大的动力和压力,这样监督其他企业才有说服力。“企业河(湖)长”可以起到示范作用,许多企业就会变成与政府与社会携手共建生态河湖、同守一片碧水蓝天的社会共治伙伴,破解了社会综合治水的困局,打开了我县社会共管立体治水的新格局。
4 存在的问题
2018年河湖“三乱”整治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客观地讲,这些成绩多是一些基础性、前期性的工作,我们对照国家省市新任务新要求来看,还有更多的问题和短板需要加快补齐,还有更加艰巨的长期性工作需要合力攻坚。
4.1 河湖生态保护任务繁重
我县境内河网密布,共有2条流域性河道、26条县级河道、163条镇级河道、2594条村级沟河、1633处村庄坑塘,境内共设置1个国控断面,4个省控断面,是全市河网密度较大的地区,也是南水北调水源涵养面积较大、保护责任较重的地区,我们要全面全域做好河湖生态保护,可以说是面广量大,任务艰巨。
4.2 河湖“三乱”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河湖“三乱”问题点多面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成因复杂。一些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侵占河道、超标排污、乱采乱挖乱建等现象还时有发生,有的集镇、社区垃圾污水随意入河倾倒、排放,造成了局部水体污染、生态破坏。
4.3 水行政执法和河湖综合整治经费相对不足
水行政执法和河湖综合整治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投入的不足是彻底解决河湖生态水环境的主要制约因素。
5 下步工作打算与措施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河(湖)长制的工作部署,切实以河(湖)长制统领水资源管护等各项工作,以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5.1 咬定目标抓落实
围绕省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上明确的断面达标、消灭劣Ⅴ类水体、黑臭水体治理、水资源管理、河湖“两违三乱”整治等7项重点,强化改革创新,切实提高河湖治理保护水平,争当落实河(湖)长制的县域标杆。
5.2 突出重点抓落实
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牵头部门职能作用,将重点工程逐项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充分发挥各镇(街道)河长办、各级河(湖)长在水环境治理、项目落地、施工推进等方面的作用,做到有机结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5.3 注重长效抓落实
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优化河长办及各级河(湖)长力量。加强经费保障,确保河(湖)长制高效运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加强与临界、流域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设立河(湖)长制联通热线,强化边界联动。同时,进一步整合资源,不断完善河(湖)长制运作机制和督考机制,努力形成更多具有沛县特色的经验做法。
作者简介:王 磊(1982.11-),江苏沛县人,现任沛县河长制工作办公室主任。通讯地址:江苏省沛县沛公路2号沛县行政中心主楼258室,联系电话:0516-89618318,Email:pxhzzbgs@126.com。